回收業者 vs 社區資收站
資源回收價格表先看單位、分級、扣重規則與日期,數字最後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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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收喵編輯室
先說清楚:回收價格沒有官方牌價
紙、鐵、銅、鋁這些回收物的收購價,政府沒有公布統一牌價,都是由各回收業者依市場行情自行決定。所以你在網路上看到的價格表,不論多詳細,都只是某家業者在某一天的報價。本站因此不列任何價格,而是教你怎麼「讀」一張價格表。 影響價格的因素與查行情的方法,現網已有〈有價回收品怎麼判斷划不划算?行情怎麼查〉說明;這篇專注在拆解價目表的每一個欄位。
第一欄:計價單位,公斤還是台斤?
價格表最容易誤會的地方就是單位。有的業者以公斤計價,有的習慣用台斤。法律規定,交易使用度量衡單位時應使用法定度量衡單位;而標準檢驗局衡器規範也寫明,併用台斤時 1 台斤等於0.6公斤。 也就是說,同樣一個數字,若一張表用公斤、另一張用台斤,實際差距很大。比較兩張價格表之前,一定要先換算成同一個單位。
第二欄:品項分級,你的東西屬於哪一級?
價格表上常把同一種材質分成好幾級,例如紙類分成紙箱、報紙、雜紙;金屬分成不同純度或形態。看表時要問自己: - 我的紙箱有沒有混到塑膠膠帶或保麗龍? - 我的銅線是剝好皮的銅,還是還包著外皮的電線? - 我的鐵是乾淨的鐵板,還是附著木頭、水泥的雜鐵? 同一材質,分級不同,業者給的條件就不同。網路價格表通常列的是最好那一級,自家的混雜回收物很可能對不上。
第三欄:扣重與附帶條件
價目表角落常有小字,例如「含雜扣重」「濕紙另計」「未滿一定重量不收」。這些附帶條件,往往比數字本身更影響你最後拿到多少。 資源回收網也提醒,業者是否提供某項回收服務,以及最低回收重量、數量、服務地區、是否收取樓層回收服務費等條件,都要先與業者聯絡確認。價格表沒寫的,電話裡一定要問。
第四欄:更新日期與適用地區
回收行情會變動,沒有日期的價格表參考價值很低。看到價格表時: - 找出最後更新日期,越舊越不可靠。 - 確認是哪一個縣市、哪一家業者的報價。 - 不要拿外縣市或網路上的價格,去要求在地業者照價收購。
常見的價目表誤讀
以下幾種狀況,是讀價目表時最常踩到的坑: - 拿「最高價」當基準:價目表上列的常是最乾淨、最好分級的價格,家裡的混雜回收物多半對不上。 - 忽略單位:一張表用公斤、一張用台斤,直接比數字就會誤判。 - 看到舊表就當真:行情會變動,沒有日期的價格表參考價值很低。 - 忘了運費與時間成本:為了多一點點收入跑遠路,扣掉油錢和時間可能並不划算。 - 以為所有業者都收:價目表上有列,不代表那家業者今天有收或收你的量。 避開這些誤讀,比追求最高價格更能讓你拿到合理的結果。
讀完價格表之後,該怎麼比價?
- 把要賣的東西依材質分堆、拍照。
- 打電話給兩三家登記業者,請對方依照片判斷分級。
- 問清楚單位、扣重與最低重量。
- 以同一單位、同一分級比較,選條件最清楚的一家。 找業者時,優先選有在地方主管機關登記的回收業者。全國登記回收業有626家,可以到資源回收網依材質查詢。若業者不收,應回收廢棄物也能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。
看懂價格表之後,要去哪裡賣、怎麼找回收場,請回到資源回收場總整理。
讀完先做這一步
下次看到任何回收價目表,先找出它的更新日期與計價單位,再看你的東西屬於哪一個分級,最後才看數字;不確定時直接拍照問業者「我這批算哪一級」。
常見問題
網路上的回收價格表可以當作標準嗎?
不行。回收物沒有官方統一牌價,網路價格表只是某業者某天的報價,請以當天電話或現場報價為準。
價格表的台斤和公斤怎麼換算?
依標準檢驗局衡器規範,1 台斤等於0.6公斤。比較不同價格表時,先換算成同一單位。
為什麼我的東西跟價格表上的價差很多?
常見原因是分級不同、含雜扣重,或價格表已過時,實際以業者說明為準。請業者看照片判斷分級,並問清楚扣重規則。
價格表沒寫的條件要問什麼?
至少問最低回收重量、服務地區、是否收樓層服務費等,官方建議這些條件都先與業者聯絡確認。
回收場一定要合法登記嗎?
應回收廢棄物的回收、處理業達一定規模者,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登記並申報回收量,建議優先選擇登記業者。
同一天不同業者報價不同,正常嗎?
正常。回收價格由業者依行情與自身需求決定,沒有統一牌價,同一天不同業者的報價可能不同,建議多問幾家比較。
量很少也值得比價嗎?
量少時差額通常不大,扣掉交通時間不一定划算。可以優先考慮距離與條件,或直接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。
業者說我的東西要「扣雜」,是什麼意思?
指回收物裡混有不屬於該材質的東西,例如紙箱上的膠帶、金屬上的塑膠或木頭,業者會以扣除重量或改列較低分級的方式計算,實際以業者說明為準。事先清除雜物,就能減少扣雜爭議。
價目表上寫「另議」是什麼意思?
表示該品項沒有固定報價,需要業者看過實物或依數量個別報價,可以拍照詢問。
資料來源與免責聲明
- 資源回收網-便民服務-我要回收(查證日期:2026-10-26)
- 廢棄物清理法 第 18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,修正日期 民國115年07月15日)(查證日期:2026-10-26)
- 環境部-資源回收(重要業務)(查證日期:2026-10-26)
- 度量衡法 第 13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,修正日期 民國98年01月21日)(查證日期:2026-10-26)
-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衡器檢定檢查技術規範 4.8(111年11月7日 經標四字第11140008250號公告,行政院公報)(查證日期:2026-10-26)
本文整理一般性的回收管道與查詢方法,不提供個案法律建議,也不列任何收購價格;各項規定、業者條件與行情以主管機關及業者最新公告為準。 本文由「喵宇宙 Meow Universe」製作,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,未經逐篇人工覆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