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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收知識

台灣資源回收的基本法規概念:四合一制度是什麼?

更新於 2026-08-24約 2 分鐘讀完

回收喵編輯室

台灣的資源回收體系常被稱為「資源回收四合一制度」,以下用簡化方式說明基本概念,詳細法規內容請以環境部官方公告為準。

四合一制度的基本概念

  • 社區(民眾):居民在源頭進行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。
  • 地方政府清潔隊:負責收運轄區內的一般垃圾與資源回收物。
  • 回收商(回收業者):登記在案的事業負責回收物的收購與初步處理。
  • 回收基金(資源回收管理基金):透過向製造/輸入業者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,補貼回收處理費用與獎勵。

應回收廢棄物的概念

環境部會公告特定物品類別(如容器、家電、輪胎、電池等)為「應回收廢棄物」,製造或輸入業者需負擔相關回收清除處理費用,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回收業者會登記收受這些公告項目。

詳細法規名稱、條文與最新修正內容,建議查閱環境部官方網站或洽詢地方環保局,本文僅為基本概念整理。

常見問題

四合一制度是強制民眾一定要分類嗎?

各縣市依廢棄物清理相關法規訂有分類義務與罰則規定,實際規範內容請以當地環保局公告為準。

回收基金跟一般民眾有關係嗎?

回收清除處理費主要由製造或輸入業者負擔,間接反映在產品成本中,一般民眾在丟棄回收物時通常不需直接付費(視項目與地區而定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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